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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零售商主导的产业链优化效应分析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4-19

 内容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全球价值链的变革,市场需求成为主导,大型零售商作为商品销售的终端,其在产业链中的主导作用越来越明显。同时在国际高度分工、交换协同、价值创新以及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产业链的格局和发展趋势发生改变,大型零售商逐渐主导了产业链的发展方向,并推动其他产业转型升级。本文在此背景下对大型零售商主导的产业链优化效应进行研究,以期为我国零售业乃至商贸流通业产业链的优化提供一定借鉴。

关键词:大型零售商 产业链 产业转型升级 优化效应

引言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对资源、环境的管理愈加严格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使得社会各产业形成了以需求为导向的格局,采购者代替生产者成为现代化产业链发展的推动力,而大型零售商作为产业链的终端销售平台,凭借强大的消费者信息资源和市场优势,在促进产业链整合与优化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健康有序的发展能够推动市场的有序运行、对外交流、城市发展以及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另一方面,现代产业链的发展方向逐渐趋于服务产业,大型零售商通过对多种营销方式的组合、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够充分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消费需求,进而在广大消费者群体中建立较强的品牌和销售渠道优势,使得大型零售商在现代化产业链中的地位不断加强,逐渐主导产业链的发展。然而,当前我国零售业的发展仍存在企业效益低、资源配置不合理以及生态污染严重等问题,并且相对于国际零售业而言,处于全球价值链的末端,对切入全球整体发展体系以及对全球产业分工的掌控能力较低,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我国产业发展的主导能力。本文在此背景下对大型零售商主导的产业链优化效应进行了研究,通过对产业链优化的必要性、大型零售商主导产业链的动因、大型零售商主导产业链的优化特征进行分析,最终提出大型零售商主导产业链的优化路径,对我国大型零售商的进一步发展、充分发挥其在产业链中的优化效应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大型零售商主导产业链的动因分析

(一)内因分析

大型零售商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内部分工不断深化,并为迎合消费者需求不断进行价值创新,这些形成了产业链主导作用的内因:

一方面,在买方市场背景下,零售商开始掌握商品流通主导权,因此零售商要成为消费者需求相应的首个环节,势必要主导产业链。如图 1 所示,零售商成为产业链主导实际上是渠道控制权转移的结果:首先,处于渠道上层的流通主体和生产主体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下建立起供应链渠道控制方法,利用生产和流通两种方式实现渠道控制。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生产技术不断扩展,渠道末端的供应商成为产品流向的“守门人”,能够有更多的主动权选择货源。而在市场不断发展的情况下,零售商通过各种方式扩大自身规模,使得零售商在渠道中处于支配地位,生产商的地位相对下降。其次,从经济学角度来看,随着新兴业态涌现、物流效率改善,大型零售商崛起,零售商在供应链中所处的位置让其拥有更多的外部选择权和话语权,供应商对零售商的依赖进一步增强,最终形成了以零售商为主导的供应链。

另一方面,大型零售商为满足消费者需求进行价值创新,在价值不断创新的过程中实现了产业链主导能力的提升。创新消费者价值推动大型零售商的产业链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消费者价值内容从简单的商品购买逐渐演变到对品牌、品味、服务、个性化以及对绿色环保的多元化追求,使得大型零售商为满足市场需求实现了服务功能的改变、市场与企业分工的深化和扩展,进而提高主导产业链的能力;二是消费者价值过程从简单的消费服务逐渐演变到对整体消费过程的互动参与、体验的追求,大型零售商在满足和创新消费者价值的过程中协调了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的运行,打破了生产与销售的组织边界,提升了对产业链的主导能力。

(二)外因分析

零售商主导产业链的本质是转变零售商和供应商间的分工制度,从而实现劳动分工的深化,由此引起产业链间各主体的交流协同变革、客户价值的进一步创新、零售商利润格局的演变,这些都体现了大型零售商对产业链的主导和优化能力。而在此过程中,市场化、国际化和信息化等外部环境的变化是影响大型零售商主导产业链的重要客观条件。

第一,市场化。市场是大型零售商主导产业链的核心平台,因而市场化直接影响大型零售商主导产业链的能力。一是市场规模的扩大使得交换商品的种类数量扩大,为迂回分工链数量规模和长度的扩张提供条件,优化了产业链的采购、生产销售、信息共享的环节。二是建立健全的市场机制,尤其是价格机制,有利于增强生产者和经营者自主定价的权利,充分体现市场的供求关系和资源的短缺程度,并有助于零售商和供应商在市场体制的影响下选择合适的定价模式以及定价范围,加强大型零售商对产业链的主导作用。三是市场化能够构建规范化和法制化的市场环境,流通主体可进行公平竞争、自由选择,既能够有效的监管市场参与者,又能够使得各流通主体共同分享收益,从而形成公平合理的大型零售商产业链的主导模式。

第二,国际化。国际化是经济规律产生的客观结果。由于分工程度的不断深化和分工范围的扩大,国内市场无法满足产业的发展需求,而分工国际化成为发展规模经济的重要战略。在国际化分工环境下,大型零售商产业链的分割格局随着制度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化,通过跨境采购提高在全球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并减少零售市场的进入壁垒,为业务的开展提供资金和技术保障,进一步整合和深化了大型零售商的终端控制优势。

第三,信息化。在流通产业中,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够减少商品流通环节,增强分工程度,提高商品流通效率。而大型零售商通过条形码技术和ERP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够依据市场需求信息及时、灵活的调整采购、生产、销售、物流等环节,通过动态化的信息管理,促进物流体系的无缝对接和运行模式的柔性调整,促进供应链上下游零售企业的协调发展。

大型零售商主导产业链优化特征分析

(一)由生产方主体驱动变为采购主体驱动

生产方主体驱动和采购主体驱动是推动产业发展和拓展价值链的重要驱动模式,但在不同的经济时代,其对产业链整合优化的影响不同。在工业经济时期,生产制造是国民经济发展、产业链整合、升级的核心力量,因而该时期产业链的升级以生产方主体为主导。当前由于经济的全球化和分工的深化,价值链两端附加值不断提高,商业资本逐渐代替产业资本推动产业链的升级转型,销售和贸易取代生产成为了产业链的核心动力。因而,采购主体驱动成为产业链转型升级的主导力量。大型零售商在流通环节具有重要地位,在品牌的打造、销售渠道的扩展、满足消费者的能力等方面加快了产业链的转型升级。

(二)由技术驱动变为组织驱动

在产业链整合优化的各个阶段,产业链采用不同的理念进行整合。在高度化分工以及规模经济逐渐扩大的背景下,产业链是通过纵向一体化方式进行优化整合的,其中,产品链、价值链和信息链主要表现出线形特征,并且在提高产业链整合的规模经济和扩大产业链整合呈现规模效应,从而减少资本和劳动力的投入。而在模块化和网络化的分工阶段中,大型零售商通过网络状的方式进行整合,其中,产品链、价值链和信息链具有明显的线面结合的立体特征。同时,在提高消费者价值过程中,组织因素是关键,凭借柔性制造、网络间的通力合作等方式,减短了资本和产品的周转时间。因而,大型零售商主导产业链升级转型由技术驱动变为组织驱动。

(三)由单环节优化变为产业链整体优化

产业链的优化升级主要包括产业链的流程优化、产品优化、功能优化和整链优化等方面,其中流程优化是企业的生产、物流、销售等环节的优化;产品优化是指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和旧产品的升级;功能优化是指企业内活动的相互融合;整链优化是原产品价值链到新产品价值链的演变。传统的产业链优化主要对流通、产品、功能中单一方面进行升级调整,进而减短产业链的整合时间。但当前产业链优化的范围逐渐扩大过程中,信息、技术、资源等方面共同制约着企业技术的发展、产业链管控水平和产品质量的提高,进而使得产业链的整合从单环节优化变为产业链优化。在此过程中,大型零售商通过利用信息、技术和资本等资源对产业链各个环节进行科学拆分和重组,从而提高产业链整合能力,增加产业链各环节的专业化收益,减少交易成本和协调成本。

大型零售商主导产业链优化路径分析

上文通过对大型零售商主导产业链优化的特征进行分析,为大型零售商主导产业链优化路径的分析提供了依据,对产业链优化路径的分析主要包括大型零售商实行全产业链控制、增强零售业集中度、实施纵向一体化管理三个方面。

(一)由大型零售商实行全产业链

控制图 2 是由大型零售商主导的产业链,产业链的主体包括生产厂商、供应商、大型零售商、商家及消费者等,该图主要反映了产业链中的资金流和产品流,其中生产厂商可以通过供应商的间接方式或是直接为大型零售提供商品,而大型零售商可通过商家或是直接为消费者提供商品。需要注意的是,在由大型零售商主导的产业链中,技术提供商及物流商往往由大型零售商来主导合作,甚至由大型零售商来直接提供技术及物流服务。在此基础上,由大型零售商实行全产业链控制将更有助于全产业链的优化,而全产业链的优化又能进一步促进大型零售商自身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由于大型供应商从单环节优化转变成整体优化,实施全产业链控制是大型零售商主导产业链的重要战略。大型零售商控制全产业链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扩展销售渠道、采用多元化产品与产品定制的销售战略,提高流通渠道的控制力;二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及时、灵活的调整经营策略;三是整合有形和无形资产,通过产品的创新和服务组合,深化分工,实现交易成本的降低和运行效率的提高;四是零售商在深化分工的基础上,可通过跨产业的合作和协同,整合优化整体产业链。

(二)增强零售业集中度

零售商和供应商间的竞争力主要是通过双方的议价能力来体现的,而主体的议价能力是通过企业的抗风险冲击程度来衡量的。由于产业链变为采购主体驱动,因此增强零售业集中度,能够增强零售业的抗冲击能力,一方面,通过实现区域采购的合作,增强需求集中度,迫使供应商进行激烈竞争;另一方面,零售业通过规模扩大或兼并重组的方式增强自身集中度,提高议价能力。零售业在增强自身集中度的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资本扩张,企业采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凭借成本优势加快扩张;二是规模扩张,利用构建区域性战略合作组织,增强零售业资源的整合能力;三是业态扩张,推动零售业进行跨业态、跨业种的兼并重组,通过多层次、多业态的发展模式,推动零售业的商业运作、品牌管理、不动产管理以及特许经营等形式的系统设计;四是扩展零售业的投融资和销售渠道。

(三)实施纵向一体化管理

由于由技术驱动变成了组织驱动,其中供应商管理属于外部组织管理,纵向一体化则是内部组织管理。而实施纵向一体化管理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的。

第一,实施多供应商战略。大型零售商可以采用多供应商战略激化供应商内部的竞争,从而提高零售商与供应商谈判时的议价能力。多供应商战略的实施实质是为供应商引入外部威胁,降低其高收益的可能性。大型零售商的供应商主要包括一般供应商、优先供应商以及战略伙伴供应商,该供应商直接决定零售商的产品供应和经营战略,并对零售商在购买商品、满足消费者需求、企业运行以及收益模式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零售商可通过实施多战略供应商战略,与多个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从而满足零售商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提高零售商的议价能力和垫底收益。

第二,加强纵向一体化。由于战略供应商能够为零售商提供特定需求,其对提高零售商谈判的议价能力和垫底收益作用最大,即基于零售商为主体的供应链纵向一体化最深。纵向一体化实质是扩展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经营业务的一种发展战略,因而加强纵向一体化能够提升供应商的分工效率和深度,简化供应链管理体制,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零售商的竞争力,进而产生规模递增效益。在加强纵向一体化过程中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打造自有品牌;二是实现产品的个性化生产;三是建设完善的生产体系;四是上游供应商形成同盟合作关系,如以参股形式。

结论

在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环境下,大型零售商作为产业链的终端销售平台,在刺激消费、引导生产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因而大型零售商能够推动产业链的优化整合。同时,在我国产业逐步从产品制造转为服务产业,经济结构不断调整的情况下,大型零售商能够实现产业组织调整、加强生产和销售间的信息无缝对接,创新消费者价值。因此,大型零售商主导的产业链优化效应的研究对推动零售业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任家华,牟绍波,郑达 . 大型零售商向服务提供商转型发展的机理与模式 — 基于产业链整合视角 [J]. 学习与实践,20155

2. 盛朝迅,徐从才 . 大型零售商主导产业链:动因、机制与路径 [J]. 广东商学院学报,20121

3. 徐从才,盛朝迅 . 大型零售商主导产业链:中国产业转型升级新方向 [J]. 财贸经济,20121

4. 盛朝迅 . 大型零售商主导产业链的经济绩效 — 一个基于零售商与制造商交互影响的实证考察 [J]. 商业经济与管理,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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