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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专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8-05

湖南省中专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Qne云投稿中心

一、《职称评审材料(一)》种类及要求
1.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申报参评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无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3.任现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证书》、《聘任(劳动)合同》或《聘任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申报高级职称提供近五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
5.资历、学历破格者,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材料。
6.证明其属于留学回国、军转、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材料。
7.任现职以来反映其受处分的处分决定复印件、现实表现和结论有关材料(各1份)。
8.企业实践或农村(薄弱学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9.符合政治思想和师风师德要求、教育教学、科研基本条件的结论说明。
10.身份证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
11.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职称评审材料(二)》种类及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表样。(一式2份,A4纸张双面打印)。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3.个人述职报告(1份)。
4.外语、计算机水平材料。
5.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1份)。
6.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奖励证书等已验证的复印件。 
7.教学反思(1份)。总结本人任现职以来教学实践的得失,对教学实践中所秉持的教学理念(价值、目标、策略)以及教学体验(成功体验及失败体验)进行回顾、分析和审视,2000字左右。
8.任现职以来近五年所讲授的与申报参评学科一致的一堂完整课的教学设计(1份)。
9.《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见表1)和1学年的原始课表(各1份);其他与教学质量考核有关材料一套(如任现职以来承担公共课、示范课、观摩课、专题讲座以及教研活动安排等)。
10.任现职以来近五年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讲授与申报参评学科一致的一门课程的完整原始教案(申报参评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的需提交实验教学教案和实验报告各1份)。 
11.教学案例(限申报参评正高级职称人员)。申报参评人员应提交任现职以来近一年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讲授与申报参评学科一致的一堂完整的课,包含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或教学资源包、授课视频三个部分。授课视频应真实体现课堂教学的全部师生活动实况,使用单台摄像机不间断录制,允许镜头适当运动,但不能进行镜头切换和后期编辑;授课视频应声音清晰,时长为一堂完整授课的时间长度;授课视频格式为MP4:编码方式H. 264,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码率不低于2048Kbps,帧率25fps,音频双声道。申报参评人员教学案例以U盘方式存储,U盘应放入评审材料袋内一并提交。
12.担任班主任、学生思想教育、指导培养学生及青年教师等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
13.“双师型”教师的佐证材料。
14.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方面的佐证材料。如论文、著作(含教材、译著)、课题、研究项目或奖励、工艺、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等“代表性成果”材料。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教师合计不超过5篇(部),教科研训人员合计不超过8篇(部),均须提供原件;任现职以来完成有代表性的课题(含立项报告、研究成果和结题报告等)不超过2项。
(1)论文要求: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论文是指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的学术(含教研教改)论文。发表论文应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规定。
下述文章和资料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参评论文。
①发表在增刊上(包括有条码)的论文。
②发表在论文集上(含有书号)的论文。
③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
④新闻报道、译文、文献综述、史志、科普文章、科技新闻、病历、考试大纲、教学大纲、教学体会、复习资料、习题集(库)等。
⑤工作研讨资料、工作动态、讲座、文件汇编等资料性质的材料,以及只用于本系统、本单位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内部资料”。
(2)代表作
申报参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讲师(含正高级实验师)职称的人员,本人须指定代表作: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或教学论文(含教研教改论文)1篇;或以新课程开发形式表现的,必须是以开发主持人开发教材、课程模式、教学方法和考核结果使用办法等,通过校内试点后,在校内本专业普遍使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申报参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讲师(含高级实验师)职称的人员,本人须指定代表作: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或教学论文(含教研教改论文)1篇;或者在省级以上学会公开交流或获二等奖以上奖励的论文1篇和与本专业相关的著作(参与制定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参与编写的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参与制定的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与考核标准、教师培训与考核标准等) 1部。申报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的人员还须提交实验报告1份。代表作提交原件,在代表作原件封面右上角,用醒目的标签标明“代表作”;新课程开发作为代表作的,须提供全部原始技术和管理文件。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论文,提供出版本人论文期刊的封面、封底、目录和论文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通过单位核准盖章。
15.《湖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16.《申报参评人员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证明》。
17.其他材料(如参与社会服务和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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